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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磊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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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咨询留言 |
签写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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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李律师:
你好,我一个朋友最近在郭店十字路口发生事故,朋友开车由南往行驶,对方开车由东往西行驶,对方闯红灯(没有摄像不承认)也没有证人,现在交警要下通知无法认定责任让去法院财产保全要不就要放对方的车,责任无法认定无法理赔(双方都是全保),请问如何处理妥当?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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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回复:起诉到法院,法院可以根据当时的情况,类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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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李律师你好,我因在整形医院做了隆胸手术失败使右侧的乳腺部分缺失严重畸形但是去作鉴定鉴定方说按交通法规定于是定到10级伤残这样是不是不对应该根据医疗事故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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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回复:应该适用医疗事故或工伤事故的伤残鉴定标准来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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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我是在山东出的车祸,属于拼车回家.在寿光出的车祸,伤逝比较严重"颅底骨折,鼻梁粉碎性骨折,鼻子上竖着划开,有近三厘米的伤疤,缝了11针.目前嗅觉全无,因为神经纤维短了.另外左锁骨骨折.请问,我这评残能评几级?赔付大约能赔多少???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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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回复:
["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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