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站点搜索
首 页 热点新闻 诉讼常识 医疗法规 医疗事故案例 交通法规 交通事故案例 律师博客 业务范围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咨询留言
 联系方式

手机: 15866728768
固话: 0531-69953368
传真: 0531-88080904
联系人: 李磊律师
E-mail:  lileilvshi@163.com
地址: 山东济南市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B座20层北区 邮编:250100
 网站公告

       业务范围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济南医疗事故律师

  济南工伤事故赔偿律师

  济南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济南精神损害赔偿律师

  济南保险事故赔偿律师

  济南律师诉讼代理法律咨询

  山东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哈罗德·伯尔曼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济南医疗、交通事故律师网是由山东鼎杰律师事务所李磊律师主办的以医疗事故、交通事故案件咨询、代理为主的专业网站,该网站现已正式开通!

    每个人都有诉讼的权利,依据国家法律,恪守执业道德,认真维护每个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作为律师的崇高职责!

    本律师以专业的业务知识,认真负责的执业态度,愿为每个遭遇法律困境的当事人提供最周到,最及时,最专业的律师服务!

  当前位置:

改动机动车无法投保事故责任自担

  济南医疗交通事故律师网:机动车驾驶人擅自改装机动车,将无法正常投保包括交强险在内的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有关赔偿责任就要自己承担。

  案件当事人刘某为使用方便,擅自将其所有的货车改型,致使无法投保交强险,在事故发生后得知需承担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全部责任时追悔莫及。

    2011年1月3日,孙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辛河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广青路口北,与停在路边的刘某驾驶的货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摩托车损坏,孙某受伤。经广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孙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孙某因交通事故造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8万多元,济南医疗事故律师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并构成十级伤残,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就达4万多元。

    刘某本以为事故中自己仅负次要责任,赔偿数额不会很高,但没想到按照法律规定,交强险赔偿限额内不划分责任,该部分费用都应由保险公司负担。但由于刘某的车辆是改装车辆,未能投保交强险,交强险赔偿限额内的责任就需要由刘某自己全部承担。了解到这个规定后,刘某后悔莫及,悔不该擅自改装车辆。经主审法官主持调解,刘某最终赔偿孙某各项费用共计55000元。

   通过以上案例,可见机动车当事人不要轻易对机动车进行改装,除了无法进行正常投保之外,驾乘改动后的机动车也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济南医疗交通事故律师网www.jnsge365.com为你提供专业周到及时专业的医疗交通事故法律帮助!

     


 

地址:山东济南市二环东路3966号东环国际广场B座20层北区 邮编:250100 sitemap
联系电话:15866728768 0531-69953368 传真:0531-88080904
联系人:李磊律师    E-mail:lileilvshi@163.com 支持:济南网站建设
All Rights Reserved(c) 2008 济南行政知识产权律师网